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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覡宗教

中國民間信仰系列 中國民間信仰 展開 哲學 展開 理論 展開 實踐 展開 神職 展開 場所 展開 內部傳統 展開 與宗教相關的 閱論編 巫覡ㄒㄧˊ是指能運用超自然力的人類,通稱巫。說文解字:「能齋肅事神明者,在男曰覡,在女曰巫」,男性稱為覡ㄒㄧˊ,或稱巫師。女性稱為巫,或稱師婆,後漢書卷五十九張衡傳:「或察龜策之占、巫覡之言」,因此男女合稱巫覡。在中華文化圈裡的陰陽論來說,男屬陽而女屬陰,而陰性的人較容易與靈魂溝通,因此不論是巫還是靈媒多以女性擔任。 各文化中的巫 中國 中國遠古時曾經有過「家為巫史」的情況,人人都會巫術。然而,那時人們運用巫術就是日常生活的一部份,並未職業化。巫職業化後更成為官職,商代、周代都有專門負責祭祀、卜筮等工作的官員。周公制禮作樂後,巫的地位下降。 春秋戰國時巫仍然很盛行,宋玉《高唐賦》:「昔者先王嘗游高唐,怠而晝寢,夢見一婦人,曰:妾為高唐之客,聞君游高唐,願薦枕席。王因幸之。去而辭曰:妾在巫山之陽,高丘之阻,旦為朝雲,暮為行雨,朝朝暮暮,陽台之下。」王國維在《宋元戲曲史》論及楚國女巫:「至於浴蘭沐芳,華衣若芙,緩節安歌,歌舞之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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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覡宗教

概述

巫覡ㄒㄧˊ是指能運用超自然力的人類,通稱巫。說文解字:「能齋肅神明者,在男曰覡,在女曰巫」,男性稱為覡ㄒㄧˊ,或稱巫師。女性稱為巫,或稱師婆後漢書卷五十九張衡傳:「或察龜策之占、巫覡之言」,因此男女合稱巫覡。在中華文化圈裡的陰陽論來說,男屬陽而女屬陰,而陰性的人較容易與靈魂溝通,因此不論是巫還是靈媒多以女性擔任。

各文化中的巫 中國

中國遠古時曾經有過「家為巫史」的情況,人人都會巫術。然而,那時人們運用巫術就是日常生活的一部份,並未職業化。巫職業化後更成為官職,商代、周代都有專門負責祭祀卜筮等工作的官員。周公制禮作樂後,巫的地位下降。

春秋戰國時巫仍然很盛行,宋玉《高唐賦》:「昔者先王嘗游高唐,怠而晝寢,夢見一婦人,曰:妾為高唐之客,聞君游高唐,願薦枕席。王因幸之。去而辭曰:妾在巫山之陽,高丘之阻,旦為朝雲,暮為行雨,朝朝暮暮,陽台之下。」王國維在《宋元戲曲史》論及楚國女巫:「至於浴蘭沐芳,華衣若芙,緩節安歌,歌舞之盛也。乘風載雲之詞,生別新知之語,荒淫之意也。是則靈之為職,或偃蹇以像神,或婆娑以樂神...」

管仲重病臨終,齊桓公前去探視,管仲告誡齊桓公不要重用與親近易牙、豎刁、開方三人,為三奸(《呂氏春秋》中再多了常之巫一人,合稱四奸),常之巫是個懂醫術養生、會治病也會占卜,是當時的方士;齊桓公說:「他能審察死生之理,能驅除鬼降給人的疾病,這樣的人還能夠懷疑嗎?」管仲回答:「死和生是命中注定的,鬼降給人的疾病是由於精神失守引起的。君王不聽任天命,守住精神,卻去依靠常之巫,他將因此無所不為了。」。齊桓公最終沒聽,因此被困而亡,死後三月未葬。

漢代初期巫術仍然普遍見於各階層,至漢武帝獨尊儒術,社會受到孔子「不語怪、力、亂、神」以及「未能事人,焉能事鬼」等觀念影響,巫不再具官方地位。至此巫覡在北方愈來愈不流行,退向南方,到了唐宋時期已退到長江流域;至20世紀,則只有嶺南較為盛行。現在於廣東則稱為問覡婆,在台灣民間信仰中則演化為乩童

西非 贊比托,夜之守護

西非的伏都教又稱「巫毒教」,起源於西非國家貝寧,是貝寧的官方宗教,在鄰國多哥也極為盛行,多哥首都洛美就是世界最大的巫術市場,當地人稱該教已經存在100多年了,現已成為多哥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伏都教也是加納、奈及利亞豐族人的信仰。市場上,商販提供的相關商品複雜多樣,功能不一,有用來施咒的猴子頭、羚羊頭骨、大象尾巴製成的手鐲,還有變色龍粉製成的愛情魔藥,神秘色彩濃重。

朝鮮

朝鮮的巫是巫教中聖職人員。

中國西南少數民族

中國西南地區少數民族中,具有治病能力的女巫醫,例如壯族的雅禁,漢語俗稱「禁婆」。

薩滿教

薩滿教,負責跳大神的女祭司。

台灣原住民

台灣原住民族不少均有巫的傳統。西拉雅族的女巫稱為尪姨。台灣的地方北投在平埔族語裡的意思就是女巫。

類似文化

西方,一些為人占卜吉凶祈福、施咒、或是能運用魔法的人(魔法師),在漢語裡也稱為巫。如把女性魔法師(witch)稱為「女巫」,男性魔法師(wizard)稱為男巫,因為具備掌握原始文字、醫藥等知識,在遠古時代通常屬於官僚階級或者乾脆由貴族等統治階級人士擔任。但隨著基督教的傳播,巫師的地位不斷被打壓甚至遭到教會迫害。到了現代,這些人不一定具有祭司或靈媒身份。

巫覡宗教 巫覡一般是指在原始文化中治療疾病的巫師。

巫覡ㄒㄧˊ宗教又稱巫教、巫覡教等等,是一類涉及到診斷、治療與引發疾病等能力的傳統信仰及實踐,是原始宗教的一個子類。巫覡宗教有時因為與靈魂的特殊的關係、或對靈魂的控制而造成人們的苦難。巫師或稱巫覡,曾被認為有控制天氣預言解夢占星以及旅行到天堂或者地獄的能力,例如漢族的巫(女性巫師)與覡ㄒㄧˊ(男性巫師)、滿族的薩滿、蒙古族的博、朝鮮民族的巫堂(무당)、藏族的苯。

概論

常見的巫術有附身、占卜、祈福、施咒等。巫的歷史悠久,原始社會的村落共同體中就有藉助神靈附體的力量,替人祈禱驅邪治病的專業人員,這種人員就是巫。巫包括靈媒、祭司、巫醫、占卜師、魔法師等。

巫覡宗教傳統始於史前時代並且遍佈世界。最崇拜薩滿教的地方是伏爾加河流域、芬人居住的地區(烏拉爾民族)、東西伯利亞與西西伯利亞(阿爾泰民族)。朝鮮民族也是巫教的信徒,他們的東學黨據說是由此而來。滿族人的祖先真人,曾信奉薩滿教(巫教的一種),直到公元11世紀。清朝皇帝把薩滿教和滿族的傳統結合起來,運用薩滿教把東北的人民納入帝國的軌道,同時薩滿教在清朝的宮廷生活中也找到了位置。

有一種與當代人對巫教(簡·阿特金森稱之為「薩滿術」)的研究不同,代表人物為莫賽·伊

LIUS 學術補證札記

學術等級

  • 學術等級:B-
  • 補證狀態:source_citation_supported
  • 節點類型:概念節點
  • LIUS-ID:LIUS-NODE-4FF006DA284C
  • 整理批次:academic_uplift_v1_20260629T234952Z
  • 方法聲明:本段依既有站內正文、站內論文關聯、LIUS 版本治理資料與可見來源訊號整理;不新增不可核查的書目。

典據與補證

  1. 本批次尚未找到可直接連結的站內論文關聯;補證以既有正文、站內典籍標記與來源訊號為主,並標為「source_citation_supported」。

站內互讀:中國民間信仰中國民間信仰自然說文解字齋肅神明巫師師婆

本節點的補證採取「先列可見材料,再標示引用邊界」的方式處理。可直接回查的材料包括:《高唐賦》、《宋元戲曲史》、《呂氏春秋》。相關概念或互讀詞包括:中國民間、信仰、中國、民間信仰、自然、說文解字、齋肅、神明。這些材料只支撐本札記的定位、分類與研究問題,不自動構成逐句校勘結論;若用於正式論文,仍應回到原書、影印本、頁碼、卷次、論文原文或田野紀錄核對。

可引用範圍

本節點可作為「巫覡宗教」的站內學術札記引用入口。引用時可以使用 LIUS-ID、版本雜湊與本頁 URL 追蹤版本,但不得把本頁當成唯一權威來源;凡涉及年代、卷次、派別歸屬、儀式流程、人物譜系、醫療或修煉效果,必須回到原典、論文或可查田野資料。

補證後判讀

就道教研究而言,「巫覡宗教」不應只作孤立名詞處理,而應放回經典、宮觀、科儀、地方社會與文獻傳承的互證網絡。本站補證的重點,是把可見材料、可疑邊界與後續校核任務分開,讓讀者知道哪些內容可暫作導讀,哪些內容仍需查原文或查論文。

補證軸線 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本軸線用來檢查「巫覡宗教」在「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高唐賦》。相關術語包括:中國民間、信仰、中國、民間信仰、自然。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巫覡宗教」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本軸線用來檢查「巫覡宗教」在「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宋元戲曲史》。相關術語包括:信仰、中國、民間信仰、自然、說文解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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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本軸線用來檢查「巫覡宗教」在「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呂氏春秋》。相關術語包括:中國、民間信仰、自然、說文解字、齋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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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本軸線用來檢查「巫覡宗教」在「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高唐賦》。相關術語包括:民間信仰、自然、說文解字、齋肅、神明。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巫覡宗教」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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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巫覡宗教」在「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宋元戲曲史》。相關術語包括:自然、說文解字、齋肅、神明、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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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本軸線用來檢查「巫覡宗教」在「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呂氏春秋》。相關術語包括:說文解字、齋肅、神明、巫師、師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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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7: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

本軸線用來檢查「巫覡宗教」在「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高唐賦》。相關術語包括:齋肅、神明、巫師、師婆、後漢書。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巫覡宗教」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巫覡宗教」在「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宋元戲曲史》。相關術語包括:神明、巫師、師婆、後漢書、張衡。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巫覡宗教」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9: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

本軸線用來檢查「巫覡宗教」在「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呂氏春秋》。相關術語包括:巫師、師婆、後漢書、張衡、中華文化。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巫覡宗教」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0: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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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巫覡宗教」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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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本軸線用來檢查「巫覡宗教」在「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宋元戲曲史》。相關術語包括:後漢書、張衡、中華文化、靈魂、靈媒。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巫覡宗教」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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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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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巫覡宗教」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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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本軸線用來檢查「巫覡宗教」在「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高唐賦》。相關術語包括:中華文化、靈魂、靈媒、巫術。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巫覡宗教」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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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本軸線用來檢查「巫覡宗教」在「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宋元戲曲史》。相關術語包括:靈魂、靈媒、巫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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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巫覡宗教」在「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呂氏春秋》。相關術語包括:靈媒、巫術。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巫覡宗教」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本軸線用來檢查「巫覡宗教」在「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高唐賦》。相關術語包括:巫術。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巫覡宗教」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7: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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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巫覡宗教」在「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呂氏春秋》。相關術語包括:信仰、中國、民間信仰、自然、說文解字。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巫覡宗教」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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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concept:巫覡宗教 · 最後更新:2026/7/4· 版本:20260704 · 版本歷史

其他資料:學術論文(個別著作權)、本派傳承(CC0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