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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端

伽利略被定罪為異端 異端(英語:Heresy),指異於正統或主流的思想和學說,通常有負面含意。異端不是叛教,後者是明確地脫離一個宗教,也不完全等同於褻瀆,對神或神聖事物的不敬,雖然許多異端因爲違反正統或主流的觀點被指責為褻瀆。 「異端」一詞常被用於宗教中,尤其是基督教、猶太教和伊斯蘭教,即違反一個宗教的重要教義的教派及其學說,但也可以在其他語境中使用,指不被重視或認同,乃至被厭棄的思想和事物。 在部分基督教、猶太教和伊斯蘭教等的宗教和文化中,支持被認為是異端的觀點,在歷史上,甚至有時在現在,會受到從絕罰到死刑在內的責罰。 中國古代 子曰:「攻乎異端,斯害也已。」(《論語·為政》),朱熹對此所作的解釋是:「專治而欲精之,為害甚矣。」意即專門僅僅鑽研於義理的一端,是很有害的行為。子夏曰:「雖小道,必有可觀者焉」(《論語·子張》),《正義》的解釋:「小道謂異端之說,百家語。」 戴震的解釋《東原集》:「端,頭也。凡事有兩頭謂之異端。言業精於專,兼攻兩頭,則為害耳。」 文學家畢寶魁教授曾經探討了這句説話的意思。他和卞地詩講師在〈《論語》「攻乎異端,斯害也已」本義考辨〉一文中批駁了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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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端

概述

伽利略被定罪為異端

異端(英語:Heresy),指異於正統或主流的思想和學說,通常有負面含意。異端不是叛教,後者是明確地脫離一個宗教,也不完全等同於褻瀆,對神或神聖事物的不敬,雖然許多異端因爲違反正統或主流的觀點被指責為褻瀆。

「異端」一詞常被用於宗教中,尤其是基督教、猶太教和伊斯蘭教,即違反一個宗教的重要教義的教派及其學說,但也可以在其他語境中使用,指不被重視或認同,乃至被厭棄的思想和事物。

在部分基督教、猶太教和伊斯蘭教等的宗教和文化中,支持被認為是異端的觀點,在歷史上,甚至有時在現在,會受到從絕罰到死刑在內的責罰。

中國古代

子曰:「攻乎異端,斯害也已。」(《論語·為政》),朱熹對此所作的解釋是:「專治而欲精之,為害甚矣。」意即專門僅僅鑽研於義理的一端,是很有害的行為。子夏曰:「雖小道,必有可觀者焉」(《論語·子張》),《正義》的解釋:「小道謂異端之說,百家語。」 戴震的解釋《東原集》:「端,頭也。凡事有兩頭謂之異端。言業精於專,兼攻兩頭,則為害耳。」

文學家畢寶魁教授曾經探討了這句説話的意思。他和卞地詩講師在〈《論語》「攻乎異端,斯害也已」本義考辨〉一文中批駁了傳統上認為「研習異端的學問此舉是有害的」的説法或認為孔子所説的這句話的意思是「攻擊異端以扼制禍害」的説法,也批駁了更加流行的認為這句説話的意思是「攻擊異端這個行為會造成禍害」的説法,畢教授聲稱這句説話的意思是「要全面地研究學問,以免帶來害處」,而當中的異端一詞是指事物的另一端,而不是指與正統學説相對立的思想。

佛教

大乘佛教教典《楞嚴經》宣稱悉達多太子早已預見到在末法時期,異端紛紛自稱具有無上功德神通,並且欺騙蠱惑世人,使其對佛法失去正信,更有甚者會因此家破人亡 這些事情,並且聲稱這些人會稱自己為佛,並身著俗人的衣服、接受比丘的敬禮、誹謗佛法、侮辱出家眾,他們還會自稱元佛,說十方眾生都是其子女,並且聲稱他生下諸佛,而且不用修行就已經有這個地位,他們還會聲稱佛陀及菩薩也有大小、先後、真假、男女之分。這些外道邪說最為蠱惑,如果輕信則深陷不已。佛菩薩化身度化眾生,為稱讚佛法,使人了解佛法妙處、起信心,絕非自稱某某菩薩、羅漢;相反,則必然為附佛外道邪說,故此作為生活在末法時期的佛教徒,必須傳正法以使眾生醒悟並明白佛法意理,捍衛佛法尊嚴,使其免受邪教魔道的蠱惑。

亞伯拉罕諸教

在亞伯拉罕諸教中,「異端」一詞一般是指信奉某人為領袖或宗教信條的群體。猶太教和伊斯蘭教因此指責將耶穌作為偶像加以信仰崇拜的基督教為異端,但基督教認為耶穌同時是人和神,並且也指責猶太教和伊斯蘭教為異端。在希臘文原文中,異端的意思是「選擇」或「選擇的行為」。《聖經·新約全書》中,將希臘文詞彙引申改為黨派的意思,指一群興趣及信念相同的人,共同聚集一起。

古猶太教及猶太教

從歷史角度說來,基督教是源自古猶太教教內的拿撒勒派的。第一世紀的猶太教認為耶穌及基督徒的教導與傳統拉比的教導有差異,猶太教認定基督教為異端並加以禁絶。即使到了現代,猶太教很多信奉者仍有此想法。

基督教

基督教被創立初期,使徒坦然承認奉行古猶太教的「異端」;在第一世紀的早期基督教發展時期,教內已出現「各樣的異端」影響其信仰發展。在其後悠長的發展歷史中,「異端」一詞總是由某一教義論者斥責另一教派者時所使用,語境下存有負面含意。歷史上,某些基督教的異端份子,時而被定為異端,時而卻被定為正統,有的甚至被個別教派奉之為聖人

公元325年的第一次尼西亞公會議中,開始以大公會議來判定何為異端的教派及思想,用以解決教義紛爭。但凡不服從者,俱被定為異端的支持者。異端之判定往往受不同內在因素與外在因素影響,其中包括哲學思想、宗教勢力、政治、個人主張與個別教派立場等。現普遍基督教認定異端的共同點,是對於被視為正統基督教的道理並非完全反對,但卻將之擴大解釋,視之為真理的全部。其解釋方式或推論,甚至可能將《聖經》所主張的真理摒棄。信奉異端道理的人可能被誤認或自視為基督徒,卻奉行或宣揚《聖經》以外的啟示。其慣常技倆通常是在《聖經》外加上其他更具權威的事物,藉宗教人物、其中經籍或人為傳統信條等事物歪曲經文意義,只使用符合其立場的部分。

東西教會大分裂

在1054年天主教會與東正教會大分裂之前,大公會議往往會認定並譴責某些異端思想或教派。其中主要有:

幻影說 嗣子說:主張耶穌完全是一個人類,並不是神。 亞流主義: 認為《聖經》的啟示說明耶穌次於天父。 亞玻里拿留派: 此派的認為耶穌基督僅有人類的身體和魂,沒有人類的靈。 神格唯一論: 一種早期基督教神學的主張,強調上帝是唯一的。 基督一性論: 認為耶穌在取得肉身後,其人性、神性得到了統一 基督一志論 孟他努主義 聶斯托利派: 主張耶穌基督的人性與神性分離。 歐迪奇主義 諾斯底主義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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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記錄

  • 2026-05-05 確認錯誤:「伽利略被定罪為異端」表述過於簡化且容易誤導:伽利略於1633年被羅馬宗教裁判所審判並被判為「在異端上有強烈嫌疑」(suspected of heresy),並非通常所說已被定罪為異端本身。 → 正確:伽利略於1633年被羅馬宗教裁判所審判,結論是被判為「在異端上有強烈嫌疑」(suspected of heresy),並非通常意義上「已被定罪為異端」本身。
  • 2026-05-05 確認錯誤:把《論語·為政》「攻乎異端,斯害也已」解釋為『專門僅僅鑽研於義理的一端』不符合通行訓詁;「異端」在此通常是指非正統之說,未必是『義理的一端』。文中將此解釋直接歸作朱熹/戴震定義,存在明顯混淆。 → 正確:《論語·為政》「攻乎異端,斯害也已」中的「異端」在傳統訓詁中通常指非正統之說、別於正學的言論或學說;朱熹與戴震的解釋也不是簡單可概括為「專門僅僅鑽研於義理的一端」而已。
  • 2026-05-05 確認錯誤:《楞嚴經》相關段落把『異端』、『外道』、『邪教』等混在一起,且將經文內容概括為『悉達多太子早已預見到……異端紛紛自稱……』,這不是經文中對術語的準確表述,容易造成概念錯置。 → 正確:《楞嚴經》相關段落中不宜把「異端」「外道」「邪教」混為同一概念,也不宜概括為「悉達多太子早已預見到……異端紛紛自稱……」;這類表述不是經文術語的準確轉述。
  • 2026-05-05 確認錯誤:「在亞伯拉罕諸教中,『異端』一詞一般是指信奉某人為領袖或宗教信條的群體」明顯不對;異端通常指偏離某宗教正統教義的觀點或教派,不是『信奉某人為領袖或宗教信條的群體』。 → 正確:在亞伯拉罕諸教語境中,「異端」通常指偏離某宗教正統教義的觀點、教派或教義,不是「信奉某人為領袖或宗教信條的群體」這種定義。
  • 2026-05-05 確認錯誤:「猶太教和伊斯蘭教因此指責將耶穌作為偶像加以信仰崇拜的基督教為異端」表述失準;猶太教與伊斯蘭教對基督教的批評核心通常是其基督論/三位一體觀等不合本教教義,而非『將耶穌作為偶像崇拜』這種概括。 → 正確:猶太教與伊斯蘭教對基督教的批評核心通常在基督論、三位一體觀等與本教教義不合之處,而非可簡化為「將耶穌作為偶像加以信仰崇拜」。
  • 2026-05-05 確認錯誤:「基督教認為耶穌同時是人和神,並且也指責猶太教和伊斯蘭教為異端」把不同教派的歷史互相判定概括得過於武斷;基督教內部並非統一以同樣方式指責猶太教與伊斯蘭教為異端,且對猶太教通常更常是視為不信/未接受基督,而非簡單稱為異端。 → 正確:基督教內部並非統一、同樣地指責猶太教與伊斯蘭教為異端;對猶太教更常見的表述是未接受基督信仰,而非簡單稱為異端。
  • 2026-05-05 確認錯誤:「在希臘文原文中,異端的意思是『選擇』或『選擇的行為』。《聖經·新約全書》中,將希臘文詞彙引申改為黨派的意思」前後不精確;希臘文 haíresis 的基本義與『選擇』相關,但新約中確已可指『宗派/黨派/異端』,不是『將詞彙引申改為』這種歷史過程的準確描述。 → 正確:希臘文 haíresis 的基本義與「選擇」相關,但新約中已可指「宗派」「黨派」或「異端」;不宜表述為「將詞彙引申改為黨派的意思」這種單向歷史過程。
  • 2026-05-05 確認錯誤:「基督教被創立初期,使徒坦然承認奉行古猶太教的『異端』」語意不通且史實不清;使徒與早期基督徒是猶太背景群體,不會概括為『坦然承認奉行古猶太教的異端』。 → 正確:「基督教被創立初期,使徒坦然承認奉行古猶太教的『異端』」語意與史實皆不妥;早期使徒與基督徒本身具有猶太背景,不能這樣概括。
  • 2026-05-05 確認錯誤:「公元325年的第一次尼西亞公會議中,開始以大公會議來判定何為異端」不準確;教會早在325年前就已有針對異端的教會裁決與論戰,尼西亞公會議不是『開始』。 → 正確:325年的第一次尼西亞公會議並非『開始』以大公會議判定異端;在此之前教會已存在對異端的裁決、爭辯與地方會議處理。
  • 2026-05-05 確認錯誤:「幻影說」被列入東西教會大分裂前主要異端之一不妥;幻影說主要流行於更早的早期基督教語境,與325年、1054年之間的大公會議異端譴責脈絡並列,時間線不夠嚴謹。 → 正確:「幻影說」主要屬於更早期的基督教異端語境,若將其直接與1054年前的大公會議異端譴責脈絡並列為同一時間框架,時間線不夠嚴謹。
  • 2026-05-05 確認錯誤:「嗣子說:主張耶穌完全是一個人類,並不是神」不正確;嗣子說/收養說重點是耶穌受收養為神子,並非簡化成『完全是一個人類,並不是神』。 → 正確:嗣子說/收養說的核心是耶穌在某種意義上被收養為神子,而不是簡化為「耶穌完全是一個人類,並不是神」。
  • 2026-05-05 確認錯誤:「基督一性論:認為耶穌在取得肉身後,其人性、神性得到了統一」過於粗略,且容易混同不同基督論。通常其主張是基督只有一個性(多理解為神人合一後的一性),不是單純『人性、神性得到了統一』的泛化說法。 → 正確:基督一性論通常指基督只有一個性,常被理解為神人合一後的一性;將其概括為「其人性、神性得到了統一」過於粗略,且易混同其他基督論。
  • 2026-05-05 確認錯誤:「神格唯一論: 一種早期基督教神學的主張,強調上帝是唯一的」定義不準確;神格唯一論(如 modalism/monarchianism)重點在於父、子、聖靈為同一神格或不同顯現方式,不是單純強調『上帝是唯一的』。 → 正確:神格唯一論(如 modalism/monarchianism)重點在於父、子、聖靈為同一神格或不同顯現方式,不只是泛稱「上帝是唯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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