鳩摩羅什
佛教 展開 基本教義 展開 修行成就/果位 展開 人物 展開 宗派、國家和地區 展開 歷史 展開 經籍舉要 展開 聖地 展開 相關主題 佛教綱要 佛教主題 佛教專題 閱論編 鳩摩羅什譯版《阿彌陀經》 草堂寺鳩摩羅什舍利塔 鳩摩羅什(梵語:कुमारजीव,IAST:Kumārajīva,344年—413年5月28日),意譯童壽,又音譯鳩摩羅什婆(上古漢語擬音:Ku-māl-rāl-ɡjub-bāl)、鳩摩羅耆婆、鳩摩邏多、拘摩羅邏多、究摩羅羅陀等,略稱羅什。佛教僧人,活躍於東晉十六國時期,是漢傳佛教譯師,譯著有《金剛經》、《法華經》、《中論》、《大智度論》等等。與真諦、玄奘稱為中國佛教三大翻譯家。 生平 鳩摩羅什生於龜茲(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克蘇地區庫車縣一帶)其父鳩摩羅炎來自天竺,乃國相之子,避位出家為僧。炎至龜茲,受王所逼,妻王妹耆婆。耆婆生下羅什弟弟弗沙提婆後出家,精勤學法得初果。 羅什七歲出家為沙彌,學習說一切有部阿毘曇,日誦經千偈。九歲時,與母一同前往天竺(今印度)北部的罽賓,向罽賓王之從弟、說一切有部名僧盤頭達多(Bandhudatta)請學經典
鳩摩羅什
概述
鳩摩羅什(梵語:कुमारजीव,IAST:Kumārajīva,344年—413年5月28日),意譯童壽,又音譯鳩摩羅什婆(上古漢語擬音:Ku-māl-rāl-ɡjub-bāl)、鳩摩羅耆婆、鳩摩邏多、拘摩羅邏多、究摩羅羅陀等,略稱羅什。佛教僧人,活躍於東晉十六國時期,是漢傳佛教譯師,譯著有《金剛經》、《法華經》、《中論》、《大智度論》等等。與真諦、玄奘稱為中國佛教三大翻譯家。
生平
鳩摩羅什生於龜茲(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克蘇地區庫車縣一帶)其父鳩摩羅炎來自天竺,乃國相之子,避位出家為僧。炎至龜茲,受王所逼,妻王妹耆婆。耆婆生下羅什弟弟弗沙提婆後出家,精勤學法得初果。
羅什七歲出家為沙彌,學習說一切有部阿毘曇,日誦經千偈。九歲時,與母一同前往天竺(今印度)北部的罽賓,向罽賓王之從弟、說一切有部名僧盤頭達多(Bandhudatta)請學經典,受雜藏、中、長二阿含,又至月氏,三年大成,偕母返國。十三歲,至疏勒,誦阿毘曇、增一阿含,登座講轉法輪經,及還龜茲,名蓋諸國。停疏勒留期間,從佛陀耶舍受學阿毘曇、十誦律。
於說法之暇,羅什遍學吠陀及五明,後須利耶蘇摩(Sūryasoma)為說阿耨達經(又名弘道廣顯三昧經),拜其為師轉學大乘,受誦中論、百論及十二門論。363年(晉哀帝興寧元年),二十歲時於龜茲王宮得比丘戒,從卑摩羅叉受律。後於居留龜茲期間得大品般若經,又廣誦大乘經論,洞其祕奧。後往罽賓,為其師槃頭達多具說一乘妙義,槃頭達多感悟心服,更禮什為師。建元十五年(379年),僧純、曇充從龜茲返回,在龜茲時獲知統領該國寺院、阿含學的佛圖舌彌(Buddhasvamin)有名為鳩摩羅的年少沙門,才大高明、大乘學。
苻堅聽聞西域有鳩摩羅什為大德智人,遣使相求而不得,遂於建元十八年(382年)派大將呂光領兵七萬伐龜茲。建元二十年(384年),呂光俘獲羅什,因呂光的脅迫,被迫娶龜茲王女阿竭耶末帝,並賜醇酒,致雙戒俱捨。前秦滅亡,呂光稱涼王,此後18年間,羅什被呂光、呂纂軟禁在涼州,在這段期間學會了中土語言(秦言)。
後秦弘始三年(401年),姚興攻滅後涼,呂隆出降,是年十二月二十日羅什抵長安,以國師之禮待之,信徒數千人,公卿以下皆奉佛,鳩摩羅什育有二子。姚興又曾對鳩摩羅什說:「大師智慧超群,天下無人能比,怎麼能讓您的佛法傳承和血脈後繼無人呢?」,於是迫使鳩摩羅什接受了十名伎女。隨後「諸僧多效之。什乃聚針盈缽,引諸僧謂之曰:「若能見效食此者,乃可畜室耳」。因舉匕進針,與常食不別。諸僧愧服,乃止。」此後在俗10年,潛心鑽研佛學,將梵文經卷譯成漢文,譯經之暇,還常在逍遙園澄玄堂及草堂寺講說眾經。在逍遙園開譯場任譯主,由僧肇、道生、道融等八百餘僧人襄助翻譯佛經。
其師卑摩羅叉於弘始八年(406年)至長安,在羅什過世後重校《十誦律》,佛陀耶舍亦在弘始年間抵達長安,助羅什出《十住經》。弘始十五年四月十三日(413年5月28日),鳩摩羅什在長安圓寂。入室弟子有僧肇、僧叡、道生、道融、慧觀等三千餘人 ,後世有關中四聖、什門十哲之稱。
除翻譯大量的作品外,廬山慧遠曾向羅什請學義理,是為《大乘大義章》,又稱《鳩摩羅什法師大義》。羅什著有《實相論》二卷已佚失,對《維摩經》*《金剛經》*等進行注釋。又講解過維摩詰經,其解釋收錄在《注維摩詰經》中。他不僅傳播了佛教大乘中觀宗思想,成為後世三論宗的淵源,而且對成實師、天台宗的創立產生極大影響。
譯經事業
鳩摩羅什譯經兼顧文字原意和流暢,並非逐字直譯。其譯文精美,形成獨特的四字句行文風格被稱為「譯經體」。胡適在《佛教的翻譯文學》一文指出:「在當日過渡時期,羅什的譯法可算是最適宜的法子。」陳寅恪推崇鳩摩羅什,認為他的譯經藝術實優於玄奘,有三個特色:「一為刪去原文繁重,二為不拘原文體制,三為變易原文」。但羅什本人感嘆雖得大意,但丟失梵典美煥的文辭,不再優美,稱「改梵為秦,失其藻蔚,雖得大意,殊隔文體,有似嚼飯與人,非徒失味,乃令嘔噦也。」。
羅什對東亞佛教經典貢獻巨大,於西明閣和逍遙園開始譯經,其譯作涵蓋佛教的經、律、論三藏以及禪經,且新譯許多大乘經典,使之更為準確,介紹了說一切有部的律藏,在義學方面引介成實論及龍樹、提婆的中觀學派著作,又傳下以說一切有部禪要為基礎的大乘禪法。在譯經史上,玄奘等人的譯經稱為新譯,鳩摩羅什者稱為舊譯,比羅什更早的則為古譯。
鳩摩羅什創造融合外語和華語的新文體,所譯經論為中國佛教徒所樂誦,贊寧稱讚鳩摩羅什翻譯《法華經》「有天
不要混同
不要把 鳩摩羅什 與 道德經、佛道、道、道士、度人經、抱朴子 直接混同;它們只是由 《互文性视域下道教对《金刚经》的容受》、《從文獻上看道教對印度本土佛教的形成與影響》、《神遇:論《律相感通傳》中前世今生的跨界書寫》、《古靈寶經中的大乘之道:論中古時期道教經典型態之轉變》 支撐的共現線索。若要建立更強關係,需回查論文中的語句、年代、地域、儀式場景與版本脈絡。
檢驗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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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據與補證
- 陆杰峰,〈互文性视域下道教对《金刚经》的容受〉,2026。關聯說明:佛經翻譯家,401年在長安完成《金剛經》的漢譯,此為道教接受《金剛經》的源頭。
- 蕭登福,〈從文獻上看道教對印度本土佛教的形成與影響〉,2014。關聯說明:譯經人物,文中提及其以玄學方式翻譯般若經並將道家道體論移入佛經。
- 劉苑如,〈神遇:論《律相感通傳》中前世今生的跨界書寫〉,2013。關聯說明:摘要中提到其譯經神話,用以重構佛法在華發展歷史。
- 謝世維,〈古靈寶經中的大乘之道:論中古時期道教經典型態之轉變〉,2012。關聯說明:論文以其以前的譯經為背景,分析大乘意涵的變化。
- 〈佛說父母恩重難報經〉,2010。關聯說明:摘要中提到該漢譯本出自鳩摩羅什譯本系統。
- 釋永本,〈《法華經》注釋書文獻概介〉,2004。關聯說明:摘要中提到的《法華經》重要漢譯者。
- 蔡纓勳,〈《高僧傳》中的文學史料〉,1993。關聯說明:與高僧傳卷二中的道士論辯相關,屬佛道互動人物。
站內互讀:佛教、教義、修行、果位、宗派、聖地、彌陀經、草堂寺、東晉、漢傳佛教。
本節點的補證採取「先列可見材料,再標示引用邊界」的方式處理。可直接回查的材料包括:《阿彌陀經》、《金剛經》、《法華經》、《中論》、《大智度論》、《十誦律》、《十住經》、《大乘大義章》、《鳩摩羅什法師大義》、《實相論》、《維摩經》、《金剛經》。相關概念或互讀詞包括:佛教、教義、修行、果位、宗派、聖地、彌陀經、草堂寺。這些材料只支撐本札記的定位、分類與研究問題,不自動構成逐句校勘結論;若用於正式論文,仍應回到原書、影印本、頁碼、卷次、論文原文或田野紀錄核對。
可引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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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後判讀
就道教研究而言,「鳩摩羅什」不應只作孤立名詞處理,而應放回經典、宮觀、科儀、地方社會與文獻傳承的互證網絡。本站補證的重點,是把可見材料、可疑邊界與後續校核任務分開,讓讀者知道哪些內容可暫作導讀,哪些內容仍需查原文或查論文。
補證軸線 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本軸線用來檢查「鳩摩羅什」在「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互文性视域下道教对《金刚经》的容受〉。相關術語包括:佛教、教義、修行、果位、宗派。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鳩摩羅什」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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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鳩摩羅什」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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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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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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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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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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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7: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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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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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鳩摩羅什」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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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9: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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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鳩摩羅什」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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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0: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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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鳩摩羅什」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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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本軸線用來檢查「鳩摩羅什」在「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古靈寶經中的大乘之道:論中古時期道教經典型態之轉變〉。相關術語包括:金剛經、法華經、玄奘、中國佛教、新疆。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鳩摩羅什」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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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本軸線用來檢查「鳩摩羅什」在「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佛說父母恩重難報經〉。相關術語包括:法華經、玄奘、中國佛教、新疆、天竺。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鳩摩羅什」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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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本軸線用來檢查「鳩摩羅什」在「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法華經》注釋書文獻概介〉。相關術語包括:玄奘、中國佛教、新疆、天竺。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鳩摩羅什」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本軸線用來檢查「鳩摩羅什」在「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高僧傳》中的文學史料〉。相關術語包括:中國佛教、新疆、天竺。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鳩摩羅什」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鳩摩羅什」在「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互文性视域下道教对《金刚经》的容受〉。相關術語包括:新疆、天竺。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鳩摩羅什」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本軸線用來檢查「鳩摩羅什」在「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從文獻上看道教對印度本土佛教的形成與影響〉。相關術語包括:天竺。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鳩摩羅什」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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