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蘭盆節
北京廣化寺的盂蘭盆節法會 台北大稻埕霞海城隍廟盂蘭盆節法會。 香港銅鑼灣的盂蘭文化節 盂蘭節,或稱盂蘭盆節,是佛教為期三個月結夏安居的最後一日(農曆七月十五),所以又稱為佛歡喜日、僧自恣日。於是日供養僧團,以此功德迴向逝世先人、累世父母,助其解脫苦痛,是為盂蘭盆會。 在佛陀時代,印度的婆羅門就會為逝去的亡者舉辦供養會(巴利語:Saddha,梵語:Śrāddha),而在各地的佛教傳統中,也出現了施食餓鬼、救度先亡的儀式。 盂蘭節正日有二說︰一為農曆七月十五日,二為七月十四日。在廣東、香港、澳門乃至華南地區的一些人以七月十四日為正日;而由於盂蘭節與道教的中元節同屬「鬼節」,故七月十五為正日之說並行。 盂蘭節為漢傳佛教的重要節日,僧侶於這天集會,無分彼此,可互相提出意見和看法,從而作自我改善。因此,佛家又稱為「僧自恣日」或「佛歡喜日」。傳統上認為「盂蘭」的意思為「救倒懸」(巴利語:olambana,梵語:avalambana=ullambana),指解救正在受苦的餓鬼。 盂蘭節典故 佛歡喜日 依照舊時佛教的制度,僧侶每逢雨季時,會集合在一起修行,稱為結夏安居,南傳佛教此節日開始於
盂蘭盆節
概述
北京廣化寺的盂蘭盆節法會 台北大稻埕霞海城隍廟盂蘭盆節法會。 香港銅鑼灣的盂蘭文化節
盂蘭節,或稱盂蘭盆節,是佛教為期三個月結夏安居的最後一日(農曆七月十五),所以又稱為佛歡喜日、僧自恣日。於是日供養僧團,以此功德迴向逝世先人、累世父母,助其解脫苦痛,是為盂蘭盆會。
在佛陀時代,印度的婆羅門就會為逝去的亡者舉辦供養會(巴利語:Saddha,梵語:Śrāddha),而在各地的佛教傳統中,也出現了施食餓鬼、救度先亡的儀式。
盂蘭節正日有二說︰一為農曆七月十五日,二為七月十四日。在廣東、香港、澳門乃至華南地區的一些人以七月十四日為正日;而由於盂蘭節與道教的中元節同屬「鬼節」,故七月十五為正日之說並行。
盂蘭節為漢傳佛教的重要節日,僧侶於這天集會,無分彼此,可互相提出意見和看法,從而作自我改善。因此,佛家又稱為「僧自恣日」或「佛歡喜日」。傳統上認為「盂蘭」的意思為「救倒懸」(巴利語:olambana,梵語:avalambana=>*ullambana),指解救正在受苦的餓鬼。
盂蘭節典故 佛歡喜日
依照舊時佛教的制度,僧侶每逢雨季時,會集合在一起修行,稱為結夏安居,南傳佛教此節日開始於佛曆中的第11次滿月後,大約相當於陽曆的十月,稱為供僧衣節。由於中國的氣候與印度不同,漢傳佛教的結夏安居就改為農曆四月十六至七月十五。經過三個月的修行精進後,僧侶向佛陀報告修行成果,佛陀為此感到歡喜和欣慰,所以七月十五日這天稱為佛歡喜日或僧自恣日。漢傳佛教在這天以盂蘭盆會供養佛、法、僧三寶,濟度六道苦難眾生,以功德回向累世父母,報答父母養育之恩,傳揚孝親之德。
目連救母
《盂蘭經》稱目犍連得道後,想報父母養育之恩,以神通力見亡母生餓鬼道中,感到悲傷的目犍連用鉢盛飯,為母供食。然而,飯未入口,就化為火炭,目犍連向釋迦牟尼佛陳說此事。佛說光憑一人之力無法解救,須仰賴供養眾僧功德的威神之力乃得解脫,要目犍連於七月十五日(佛教結夏安居最後一日),備好麨飯、五果、瓫罐、香油、燈燭、床榻、臥具,供養眾僧。當此之日,眾佛教聖者,皆示現僧人之身,一同受鉢,自恣懺悔,具清淨戒。供養此等之眾,則其過世先祖、親屬,得出三惡道,應時解脫,衣食自然。最後,目犍連之母於是日得脫餓鬼之苦。經文最後說一切大眾皆可依照此法供養僧團,救度先亡。
南傳佛教巴利聖典《餓鬼事》中,也出現了同樣主題的情節,但主角是舍利弗。另外,《撰集百緣經》載〈優多羅母墮餓鬼緣〉也是類似的故事,而主角為優多羅比丘。《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藥事》是以目犍連為主角,但要救度的亡母生於摩利支世界(marīcika lokadhātu)。《地藏菩薩本願經》也以相似情節為引,但將餓鬼道換為地獄道,稱地藏菩薩前世為婆羅門女、光目女,救其母親。
佛家盂蘭盆法會
盂蘭盆法會是根據《盂蘭盆經》,於每年農曆七月十五日舉行,以佛法供養三寶的功德,迴向現生父母身體健康。
在佛陀時代,印度的婆羅門就會為逝去的亡者舉辦供養會(巴利語:Saddha,梵語:Śrāddha)。而在中國,《盂蘭盆經》傳入後,由於強調藉由供養僧團,以報答雙親養育之恩,乃至度脫七世父母的思想,與儒家崇尚孝道的倫理傳統相符,因此得到中國歷代帝王提倡而盛行不衰。南北朝梁武帝時代,始興盂蘭盆法會,以報答父母祖先恩德。唐朝時期,法會活動呈現興盛,官民共樂。
日期 盂蘭節(華夏曆七月十五) 西曆年份 西曆日期 西曆年份 西曆日期 2014年 8月10日 2029年 8月24日 2015年 8月28日 2030年 8月13日 2016年 8月17日 2031年 9月1日 2017年 9月5日 2032年 8月20日 2018年 8月25日 2033年 8月9日 2019年 8月15日 2034年 8月28日 2020年 9月2日 2035年 8月18日 2021年 8月22日 2036年 9月5日 2022年 8月12日 2037年 8月25日 2023年 8月30日 2038年 8月15日 2024年 8月18日 2039年 9月3日 2025年 9月6日 2040年 8月22日 2026年 8月27日 2041年 8月11日 2027年 8月16日 2042年 8月30日 2028年 9月3日 2043年 8月19日 參看 紙錢#污染及健康公害 污染與腦部疾病 中元節與盂蘭盆節 迷信 注釋 ^ 移至: 1.0 1.1 盂蘭盆會是東亞佛教流行的地區依據《盂蘭盆經》而舉行的法會,每年七月十五日舉行超度歷代先祖的佛教儀式,稱為盂蘭盆法會、盂蘭盆齋、盂蘭盆供等。盂蘭的原語不明,唐朝僧人將「盂蘭盆」釋為梵語「烏藍婆拏」(巴利語:olambana,梵語:avalambana=>*ullambana,ullambana為根據印度原語和漢譯詞的構擬),意思是倒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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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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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盂蘭盆節」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9: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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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盂蘭盆節」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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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0: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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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盂蘭盆節」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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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本軸線用來檢查「盂蘭盆節」在「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藥事》。相關術語包括:功德迴向、解脫、盂蘭盆會、佛陀、印度。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盂蘭盆節」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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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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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本軸線用來檢查「盂蘭盆節」在「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盂蘭盆經》。相關術語包括:盂蘭盆會、佛陀、印度、施食餓鬼。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盂蘭盆節」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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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本軸線用來檢查「盂蘭盆節」在「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盂蘭盆經》。相關術語包括:佛陀、印度、施食餓鬼。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盂蘭盆節」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盂蘭盆節」在「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盂蘭經》。相關術語包括:印度、施食餓鬼。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盂蘭盆節」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本軸線用來檢查「盂蘭盆節」在「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餓鬼事》。相關術語包括:施食餓鬼。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盂蘭盆節」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7: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
本軸線用來檢查「盂蘭盆節」在「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撰集百緣經》。相關術語包括:北京、法會、大稻埕、霞海城隍、香港。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盂蘭盆節」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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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盂蘭盆節」在「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藥事》。相關術語包括:法會、大稻埕、霞海城隍、香港、銅鑼灣。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盂蘭盆節」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法緣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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