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道教
中研院民族所博物館展示的道教神像與法器 道教 教義和要素 人物 神仙 宗派 典籍 洞天福地 其他 道教主題 閱論編 臺灣道教在早期以從中原移居過來,信奉道教的道士和百姓為基礎,大部分屬於正一道(火居道)的傳統,約略可再分為南、北二大派別:北部道士自稱「道法二門」,只做喜慶吉事、不做喪事,其喪儀是找釋教(瑜伽教)的香花僧;南部以及部份的北部道士自稱為天師門下「靈寶派」,喜、喪事都做,俗稱「烏紅搭」。 傳入臺灣 傳入臺灣的道教,傳承自福建、廣東的正一道傳統。正一道的道士家設「壇靖」,居於民間聚落,設齋醮行法事,世稱為「火居道」,這相對於出家修行,居住在宮觀清修的全真道,世稱為「出家道」。閩、粵兩省以正一道為主,隨明末清初的移民來到臺灣,泉州、漳州及粵東之客家人,均有正一道的道壇道士跟隨遷移,設壇於各移民的聚落內,已有一、二百年左右的歷史。 泉州籍優勢區的正一道壇,主要分佈區域為雲林、嘉義以南的縣市,還有其他多泉籍移民的北部區域,其中,新竹林家的林汝梅,清代時曾至龍虎山受籙學法,回臺後成立「正一嗣壇」。此派道士以齋法拔度為主,亦行吉慶醮
台灣道教
概述
中研院民族所博物館展示的道教神像與法器 道教
教義和要素
人物
典籍
其他
道教主題
閱論編
臺灣道教在早期以從中原移居過來,信奉道教的道士和百姓為基礎,大部分屬於正一道(火居道)的傳統,約略可再分為南、北二大派別:北部道士自稱「道法二門」,只做喜慶吉事、不做喪事,其喪儀是找釋教(瑜伽教)的香花僧;南部以及部份的北部道士自稱為天師門下「靈寶派」,喜、喪事都做,俗稱「烏紅搭」。
傳入臺灣
傳入臺灣的道教,傳承自福建、廣東的正一道傳統。正一道的道士家設「壇靖」,居於民間聚落,設齋醮行法事,世稱為「火居道」,這相對於出家修行,居住在宮觀清修的全真道,世稱為「出家道」。閩、粵兩省以正一道為主,隨明末清初的移民來到臺灣,泉州、漳州及粵東之客家人,均有正一道的道壇道士跟隨遷移,設壇於各移民的聚落內,已有一、二百年左右的歷史。
泉州籍優勢區的正一道壇,主要分佈區域為雲林、嘉義以南的縣市,還有其他多泉籍移民的北部區域,其中,新竹林家的林汝梅,清代時曾至龍虎山受籙學法,回臺後成立「正一嗣壇」。此派道士以齋法拔度為主,亦行吉慶醮典、作三獻,既度亡又度生。漳州南部與相鄰粵東客籍,其移民較多的分布區,主要在北部。這派為「道法二門」,平常以三奶派(閭山法)小法事為主,如祭解的補運、改運法事、禳星及安太歲、安神位;遇到寺廟慶成祈安或神明慶生,則以正一派道法舉行醮儀、作三獻,以度生為主而不度亡。據研究,「道法二門」 在臺灣是「道場」醮儀及「法場」驅邪儀式的合稱,指「天師道」和「閭山法」。在福建詔安的客家發源地,則為醮儀範疇中的道、法傳統,指「天師道」(師/張天師/龍虎山)和「混元法」(聖/北帝/武當山)。
龍虎山第六十三代天師張恩溥在1949年12月來臺,並先後成立「臺灣省道教會」與「中華民國道教會」,想要將道壇道士納入「奏職授籙制」。其後,第六十四代天師張源先也以嗣漢天師府名義繼續授籙;「道教會」則為三清弟子和道士舉行傳度之儀,並和斗堂合作,推廣二戰之後傳入臺灣的「福州禪和派」。除在福州籍中傳布,這一派也逐漸通行於部分道廟,其科儀以誦經和唱贊為主。一般認為福州禪和派的形成,源自北京任官的福州人,吸取北京白雲觀及華北全真科儀,又揉合福州當地的正一道及佛教經誦。禪和派以正一天師門下自居,傳來臺灣以崇奉斗姥為主,為人拜斗祝壽,也作度亡齋事。其道壇稱斗堂,多以「堂」為名,有別於道法二門和靈寶派道壇是以「壇」來命名。
全真道本起自內丹北派,後和南派交融,兩者合流。創教之初強調內功、外行並重,後基於傳教需要,又引進齋醮科儀之法事。二戰前,全真道在臺灣傳佈有限。二戰後,少數的全真道出家道士及在家居士因國共戰爭抵臺,傳揚全真教法,以龍門宗丹法和伍柳丹法為主。其他非全真道的臺灣丹道團體還有內丹西派丹法、隱仙派丹法、天帝教、崑崙仙宗等。兩岸交流後,也有人遠赴中國大陸,拜全真道士為師,然後回臺傳播全真道。
臺灣道教的道法傳承,沿襲自祖先的原居地,而在本地發展。除依「家傳制」由父子相傳,而少傳外姓;亦有「師受制」,拜師奏職,師徒相授。兩任張天師有意推行龍虎山的「受籙制」,但並不完全,仍多有按舊制而受籙奏職者。近年兩岸往來後,漸有組團親赴龍虎山受其法職者。除師受奏職或天師奏職外,道壇亦多登記於「道教會」名下,成為其個人會員。
台灣道教分類 正一道(天師道) 道法二門(天師道和閭山法),只做喜事 靈寶派/正一嗣壇(天師道),做喜事、喪事 福州禪和派(天師道),二戰後傳入,做喜事、喪事 全真道和其他丹道團體
根據劉枝萬的研究,臺灣的道教和民間信仰具有三種類型的神職人員:1)道士;2)法師;3)靈媒,三者具有複雜而密切的關係。道士是天師門下的各類道派或全真道等丹道團體,經由授籙或傳戒儀式而名登天曹,獲取道位的神職人員。能代天演法,主持「道場」的齋醮科儀。臺灣道士大多是在自家開設道壇的火居道士,配合地方宮廟之醮儀期程與應民眾之法事需求,提供其宗教服務。
法師則來自地方的驅邪儀式傳統。在巫覡、道教、佛教三者的交互影響之下,中國民間信仰有「法派」的法術流傳。這類法派法術,除了道教的道法系統,還混雜佛教(密教系)的「瑜伽教」(即釋教香花僧)術法傳統。巫覡採納道教及佛教之神祇名諱、科儀經典,而施行術法,形成各種法派的法術,如閭山派(陳靖姑)、瑜伽教(釋教,穢跡金剛、龍樹醫王)、普庵派(普庵禪師)、梅山教(張五郎)、法主公派(張聖君)。這些法派法術通行於湖南、江西、福建、臺灣、新加坡、馬來西亞一帶,又以閩、臺受影響最深。
靈媒指乩童、尪姨、鸞生,以及會靈山運動的靈乩等,是藉神明或靈體的憑附而代為傳達訊息的人。乩童經常作為道士的伴隨,為信眾解惑或驅魔鎮煞。在清末,又出現了以「扶鸞降筆」來傳達神意的宗教組織,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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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05 誤報排除:「臺灣道教」說二戰後「少數的全真道出家道士及在家居士因國共戰爭抵臺,傳揚全真教法」過於概括且與前文「二戰前,全真道在臺灣傳佈有限」本身不矛盾,但後文又稱「兩岸交流後,也有人遠赴中國大陸,拜全真道士為師,然後回臺傳播全真道」;這段時間線不夠明確,容易把戰後來臺、兩岸交流後赴陸學法兩個不同階段混在一起。
- 2026-05-05 確認錯誤:「福州禪和派」被說成「傳來臺灣以崇奉斗姥為主,為人拜斗祝壽,也作度亡齋事」;斗姥信仰與拜斗科儀確實常見於道教,但將其作為福州禪和派在臺灣的主要特徵寫得過於絕對,且與前文把其歸為「天師門下」的道壇傳統混寫,容易造成派別歸屬混亂。 → 正確:福州禪和派在臺灣常以拜斗、祝壽、度亡等科儀見長,並有崇奉斗姥的表現;將其概括為『傳來臺灣以崇奉斗姥為主』雖略為簡化,但並非明顯錯誤。至於『天師道』與『道壇傳統』的並列,反映的是臺灣民間法派與道教壇務的
- 2026-05-05 誤報排除:「臺灣道教的道法傳承,沿襲自祖先的原居地,而在本地發展」表述過於籠統,且與前文分出泉州、漳州、粵東客家等不同來源相呼應,但這裡沒有交代各支系在臺灣本地的變化,容易造成把所有傳承都視為單一路徑的誤解。
- 2026-05-05 確認錯誤:「釋教(瑜伽教)的香花僧」與「法師」段落中把佛教密教、釋教、香花僧、瑜伽教並列為同一類來源,分類方式過於混雜;其中「釋教香花僧」在臺灣民間宗教脈絡中常指特定喪儀僧團,但此處直接等同於佛教密教傳統,容易造成歸屬不精確。 → 正確:『釋教(瑜伽教)的香花僧』在臺灣民間宗教/喪葬儀式脈絡中,通常是指從事喪儀、誦經、作法的特定僧道混合型法師傳統,與漢傳佛教密教有歷史關聯,但不宜簡化為『佛教密教系』的單一來源;原文用『混雜佛教(密教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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